近日,民勤县人民检察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授予“国家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近年来,民勤县检察院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把节约型机关创建融入日常工作中,多方位推进节能环保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完善制度保障。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构建节约型机关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各项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各级节能降耗要求,强化节能举措,全力打造节约型机关。
二是推行绿色办公。积极落实“无纸化”办公的要求,建成无纸化检委会会议室,用好用活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和移动办案系统。严格办公耗材申领使用审批标准,将办公耗材的使用降到最低。
三是改善垃圾分类。全面推行机关垃圾分类制度,回收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工作,减少环境污染。
四是加强宣传力度。 利用会议宣讲、发放倡议书、张贴节能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引导干警从“一张纸、一度电、一滴水”等小事做起,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下一步,民勤县检察院将以此荣誉为契机,进一步践行节约型机关建设发展理念,持续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