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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解民忧 检察温情暖人心

时间:2022-06-14 来源:  作者:黄宝宝、张有贵 点击数:

近日,民勤县检察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案的救助申请人发放3.3万元司法救助金。

2021年1月25日,民勤县蔡旗镇发生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无证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超速行驶将过马路的被害人撞伤。经鉴定,被害人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伤残八级。经民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犯罪嫌疑人应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被害人家庭系来民务工家庭,收入甚微,受伤后已花费医疗费20余万元,无力继续支付治疗费用。同时,肇事者家庭经济条件困难,仅向被害人赔付5.4万元,被害人无法通过诉讼得到有效赔偿。

了解上述情况后,民勤县检察院立即对被害人的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就业状况、家庭收入等情况调查核实。经审查,该情况件符合司法救助相关规定。因受害人系未成年,承办检察官主动帮助其父亲马某向该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并递交了相关材料。经报请武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马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同意给予国家司法救助金3.3万元。

“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检察院,感谢检察官这么重视孩子的事情,主动帮助我申请司法救助,希望得到国家的救助后,我的孩子能够继续接受治疗,早日恢复健康。”救助申请人马某收到司法救助金后,对民勤县人民检察院提供司法救助表示由衷感谢。

司法救助是检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传递社会温暖、司法温度的有力举措。下一步,民勤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使救助对象真正感受到来自检察机关的关心和帮助,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彰显检察温度,传递检察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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