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省“三抓三促”行动开展以来,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民勤县检察院以坐不住、等不起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落实落细质量建设要求,紧扣“质量”这一主题,修订出台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

一是健全案件质量考评机制。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纳入对办案人员、业务部门的年终考核范围,并作为评先奖优、建立办案人员执法档案的依据。二是统一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重点对案件认定事实是否清楚、法律运用是否正确、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文书制作与使用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细致评查。三是多措并举开展案件评查。对案件质量评查采取检察官自查、部门复查、案管部门集中评查的“三查制”方式,以防出现“灯下黑”情况,严把案件质量关。四是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常态化。改变以往定期评查的方式,实行月评查制度,每月对上月诉讼终结案件、重点案件进行案管部门集中评查,发现短板弱项,依托《案管通报》及时反馈案件承办人,倒逼检察官全面提升业务素质,把法律监督工作做强做实做优。五是注重精品案例提炼工作。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发现一批案件领域新、办案质量高、社会效果好、群众比较满意的典型案例和优秀法律文书推荐上报,力争入选省院和最高检的指导性案例。

下一步,民勤县检察院将依照《案件质量评查办法》,以“查”促“纠”,以“评”促“改”,进一步增强检察官责任意识,强化监督管理,提升检察质效,促进执法办案更加规范化,推动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