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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检察进行时】“告官见官,出庭出声”民勤县检察院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力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时间:2023-03-03 来源:  作者:徐艳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今年以来,针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偏低,矛盾纠纷化解不彻底的情况,民勤县检察院及时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汇报并得到支持,经与县法院、县司法局多次沟通协商后,2023年3月3日,四家共同签署了《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

《机制》旨在推动行政机关高质量履行法定义务,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倒逼行政机关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自觉接受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树立政府威信,维护法律公信力。

《机制》要求,法院在送达开庭传票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告知书》时,应一并抄送司法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庭审的,应书面进行说明。检察院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依法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检察建议纠正。司法局及时督促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跟踪了解出庭应诉情况,定期对出庭情况、相关司法建议落实情况统计分析并进行通报。通过建立“庭前督促”、“庭后通报”的长效常态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乡镇、行政执法机关的责任,推动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溯源治理,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民勤县检察院将以《机制》的签署为契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作为落实“三抓三促”、做实行政检察的重要抓手,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民勤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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