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0日上午,民勤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到庭观摩被告人马某某、麦某某等五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的庭审。
庭审前,为了使人民监督员更好监督出庭公诉活动,检察干警主动与人民监督员沟通,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及庭审注意事项,确保监督活动依法规范进行。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并发表了公诉意见。人民监督员围绕法律文书是否完备、庭审程序是否规范、检察官履职是否到位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督。

庭审后,人民监督员表示:“通过此次旁听庭审活动,对检察机关办案程序、法院庭审过程有了更直观的了解,庭审中公诉人仪表整洁,举止得体,用语规范,思路清晰、条理清楚,客观公正地向法庭提供了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揭露犯罪事实的同时,公诉人注重释法说理,起到了法治宣传和教育的作用,展现了良好的国家公诉人形象。”

今后,民勤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的各项要求,常态化开展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工作,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覆盖面,进一步提升人民监督员监督质效,让检察机关的办案活动更加可触、可感、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