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本院要闻 > 正文
本院要闻

【三抓三促 • 铸忠诚警魂】“家门口”的听证会 让公平正义可见可触——民勤县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召开现场听证会

时间:2023-08-25 来源:  作者:徐晓玲 点击数:


“检察机关把听证会开到当事人家门口,主动听取各方意见,充分发挥了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的重要作用,体现了司法为民宗旨,实现了听证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8月23日,民勤县检察院对一起因村民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在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代表、听证员、村委会成员参与听证,会后人民监督员作出如是表示。

犯罪嫌疑人胡某与被害人胡某德系同社村民,二人因该社管理事务发生口角争吵后相互撕打,致胡某德受伤,经鉴定伤情为轻伤二级。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通过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情和案件办理情况,认为胡某的行为虽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符合不起诉条件,建议对胡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与会听证人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经过认真讨论,认为不起诉决定体现了检察温度,有利于修复双方感情,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共同构建和谐社会,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胡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决定。随后听证人员对胡某进行了法治教育,要求其珍惜机会,自觉遵纪守法。胡某当场真诚向被害人道歉,“我不应该一时冲动动手打人,既破坏了双方感情又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今后我一定好好反省认真自己,好好遵法守法。”通过组织现场听证,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到案件讨论中来,一起评评理、说说法,助力矛盾纠纷的彻底化解。

下一步,民勤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开展公开听证工作,积极化解家庭、邻里矛盾,共同缔造美好生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关闭

智能悬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