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民勤县检察院积极适应新时代人民监督员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全面参与、多元监督”,将人民监督员工作纳入检察办案各个环节,不断丰富形式,共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86件次,着力推动该项工作创新发展。
从整体观念上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均衡发展。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将人民监督员工作作为群众监督、外部监督的重要抓手,与规范司法、内部监督统筹安排。一是在监督范围上,积极适应新时代人民监督员工作新形势、新使命,全面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将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纳入检察办案各环节,积极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覆盖。二是在监督方式上,依托检察一体化机制,常态化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听证、公益诉讼案件现场取证、法律文书宣告送达、案件质量评查等其他相关司法办案活动,推动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

从工作机制上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有序开展。从细节入手,持续完善机制建设,实现人民监督员工作的规范、有效开展。一是安排专人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事前及时与人民监督员沟通,尽量避免在提请抽选时出现与人民监督员本身工作时间冲撞等问题,导致无法参与监督的情况,让监督履职更加便利。二是探索形成公开听证“阅、听、问、议、释”五步法,即有人民监督员“阅”看案卷材料,“听”取案件承办人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说明,“问”询承办人和当事人关键问题,“议”评案件并发表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联同检察官向当事人“释”法说理。三是加强与本院各业务部门的沟通与联络,不断完善线上线下操作流程,加强横向和纵向沟通联系,对符合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案件,做到事前告知、事中参与、事后监督,并不断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向更规范化方向发展。

从监督重点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提质增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在与检察业务同向发展的过程中,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提质增效。一是抓住群众关注焦点开展监督。围绕食品卫生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民生热点焦点,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公益诉讼案件审查公开听证会、现场听证会,汇聚各方意见,为检察机关作出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检察建议奠定实践基础。二是抓住检察特色工作开展监督。持续扩大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工作范围,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开放日活动,在检察官述案评案活动中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人大代表一起担任评委,切实发挥人民监督员在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提升检察官专业能力中的监督效能。三是抓住中心大局工作开展监督。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审查监督,在积极采纳人民监督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的基础上,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出台《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办法》,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无缝衔接的多元化救助模式,防止刑事被害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从保障措施上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做深做实。积极适应新时代人民监督员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独立、公正履行监督职责,助推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一是加大经费支持。积极与县司法局沟通联系,将人民监督员参加监督检察办案活动所必需的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同时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将履职情况通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兑现“一次一保障”,为监督员独立有效开展监督工作提供必要支持。二是优化服务保障。通过定时定期寄送人民监督员履职所需的法律业务书籍、《检察日报》等报刊,及时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等方式,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提升社会影响力。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新媒体平台宣传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新变化、履职成效,扩大人民监督员工作公众知晓度,获得群众对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