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公信力、促进司法公开,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近日,民勤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一起拟不起诉的交通肇事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
张某某驾驶轻型栏板货车拉乘其妻赵某某由西向东行驶至民勤县民昌公路某处时,与前方因故障停驶栏板货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乘坐人赵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阐述了拟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及理由。审查认为本案系过失犯罪,双方当事人为夫妻关系,嫌疑人张某某系初犯,案发后能真诚悔罪认罪认罚,取得近亲属谅解。为修复受损的家庭关系,更好的化解社会矛盾,从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综合评判,拟对张某某作相对不起诉。人民监督员综合全案情况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办理的不仅是案子,还是别人的人生,对该案不起诉既起到惩治犯罪、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效果,又彰显出法律的温情。
下一步,民勤县检察院将以构建轻罪治理体系为目标,常态化开展检察听证,不断传递“司法为民”的检察温度,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检察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最大限度释放检察听证轻罪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