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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勤县检察院“四字工作法”助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

时间:2024-04-12 来源:  作者:李璐 点击数:

近年来,民勤县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采取“稳”“听”“宣”“导”四字工作法,将情绪疏导贯穿矛盾化解全过程。2023年以来,成功疏导化解20余起案件,实现“事心双解”、息诉罢访。控告申诉办案团队获“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接待窗口深化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表现优秀的团队”。

“稳”字当头,及时缓和群众情绪。建立情绪疏导室,注重从语言、神态、行为等细节判断来访群众的情绪状况,对于情绪激动的群众,第一时间引导至情绪疏导室,播放舒缓音乐,指派有经验干警,与来访群众以“拉家常”的方式,从日常生活聊起,烘托轻松的氛围,帮助群众缓解紧张情绪。

“听”字为先,耐心倾听群众诉求。坚持“把信访群众当家人”,在来访群众情绪稳定后,认真倾听群众诉说,循序渐进询问群众来访事由。“听”出群众反映的焦点问题,确定解决矛盾纠纷的着手点与发力点。

“宣”字为要,帮助释放不良情绪。防止矛盾激化的关键在于引导群众理性平和表达诉求、解决问题。倾听来访群众的诉求后,主动站在来访群众的立场上换位思考、感同身受,帮助群众释放不良情绪、卸下心理防线。

“导”字为本,引导依法表达诉求。坚持“只要上访群众群众申诉有1%的道理,也要100%维护好”。待当事人情绪稳定并将诉求表达出来后,运用专业法律知识和心理疏导技巧,用群众听得懂的方式耐心释法说理,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合法方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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