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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着力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

时间:2024-04-25 来源:  作者:杨瑾 点击数:

司法救助工作一头连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检察关爱,是检察机关联系困难群众的连心桥。近年来,民勤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将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融入司法救助工作中,把司法救助作为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有效载体,创新救助形式,加大救助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揪心事、忧心事、烦心事,赋予“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

内外协作,共建信息交互工作新格局。民勤县检察院创新思路、实现“被动坐等案件上门”到“内外协作主动挖掘案源”的转变。对内,规定各业务部门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应同时审查是否存在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明确各部门线索发现、移送职责,形成全院“一盘棋”格局;对外,与乡村振兴局、教育局、民政局、妇联、残联等机关单位会签《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合作机制的意见》,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加强对脱贫监测户、未成年人、困难妇女、残疾人等重点救助群体的帮扶措施。着力打造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教育帮扶、心理疏导等方式于一体的多元化救助体系,构建综合性、长效性的协同救助格局。2023年以来,控申部门共接收其他部门移送国家司法救助线索14件,共救助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脱贫监测户等重点救助群体6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2.9万元。


能动履职,推动司法救助多元衔接。民勤县检察院破除思维局限,实现“偏重刑事案件”到“刑事案件与民事侵权并重”的司法救助局面,探索将民事执行监督和司法救助无缝衔接,积极将民事案件中的困难当事人纳入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范畴,重点对因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未获赔偿的案件当事人进行救助,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2023年以来,共救助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的当事人6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1万元。

做优做实,确保检察温情得延续。民勤县检察院党组对司法救助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要求把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推进溯源治理,“授人以鱼”的同时也能“授人以渔”。在办案过程中主动了解被救助人的生活实际困难,打开门来邀请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救助,提升救助质效。同时,深入推进对农村地区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军人军属、残疾人、未成年人和困难妇女群体等重点救助对象的司法救助工作。坚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救助理念,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做实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延续检察温情。

“执法如山,亦是春风十里”。民勤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在精准把握法律的同时彰显司法温情,把能动司法贯穿于工作各方面。下一步,民勤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国家司法救助“雪中送炭”的温情效应,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能力,用实际行动传递检察关怀和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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