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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勤县检察院三项举措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升实质化运行成效

时间:2024-06-03 来源:  作者:李璐 点击数:

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以来,民勤县检察院通过创新机制、强化互动、拓展监督三项举措,不断加强监督协作,持续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落地见效。

创新机制建设,确保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一是落实“一把手”负责机制。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建设、运行作为“一把手”工程,检察长带队与公安机关负责人进行深入沟通,就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开展方式和未来规划达成共识,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实质化开展奠定制度基础。二是完善联席会议交流机制。分管院领导牵头与公安机关定期组织交流研判,深入探讨办公室建设、工作考核、案件证据收集等问题,明确协作配合、监督制约、信息共享等工作内容,全面细化检警统筹共管、统一对口衔接、类案指导与个案研判等工作方式,共同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

凝聚监督共识,促进检警良性互动。一是树立合作共赢意识。在对各类侦查违法情形进行监督纠正的同时,积极探索正向激励监督模式,实现从公安机关“被监督”到“迎监督”转变。在双方的配合下,法律监督类数据指标持续绿色向好。二是统一执法司法理念。注重强化检警同研同训,及时关注刑事司法高频热点,共同开展刑事司法政策业务沙龙,举办司法实务同堂培训等活动,多种方式促进统一执法理念,共画执法司法“同心圆”。三是狠抓整改问效。将对纠正违法的整改情况作为联席会议的重要内容,对轻微违法情形进行类案监督,对书面纠正违法和制发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的情形逐案核实,确保整改见成效。

拓展监督维度,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最大效能。一是“沉浸式”监督增加监督深度。在做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前端引导侦查作用发挥的基础上,对涉众类犯罪、敏感新型犯罪等重大复杂案件,开展提前介入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全流程跟踪服务,确保案件办理质效。二是“延展式”监督拓展监督广度。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掌握一手案源的优势,探索延展职能,建立涉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法律监督线索排查机制,构建协同办案、一体监督的办案格局,在服务“四大检察”工作中,实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效能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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