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安全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为守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助力社会治理提质增效,今年以来,民勤县检察院深入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多举措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领域监督活动,促进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以道路交通和运输领域“小切口”监督撬动“检护民生”大成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份检察建议
让“危险路”变成“安全路”
道路交通警示标志具有预示前方道路交通状况的作用,能够提醒过往车辆、行人注意安全,警示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谨慎驾驶,起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作用。民勤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发现,省道235线东大公路0KM至4KM段,近五年来造成多起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2023年,该路段被武威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列为事故多发路段和安全隐患点路段,进行挂牌督办治理。检察官通过对该路段的事故率、路况、事故原因进行全面分析,并会同县交警部门进行踏勘、研讨,发现该路段支路较多,同时存在安全提示大型标志牌、“T型+让行”标志牌、震荡线、黄闪灯标志等缺失的问题,影响行车安全。为切实改善道路通行环境,民勤县检察院针对上述问题向县交通运输局制发检察建议1份,建议完善路段道路交通标志,消除安全隐患。县交通运输局积极采纳检察建议并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对该路段加装相关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切实把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细、做实。近日,民勤县检察院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对该道路安全治理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经实地查看,该路段已按照相关要求设置安全提示大型安全标志牌2 块、“T型+让行”标志牌18块、震荡线3处、黄色网状线5处、黄闪灯1 盏、道口桩4根。



“撞”出来的整治
信息时代,数字检察是激发办案动力、主动获取线索的关键,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赋能的重要举措。2024年,民勤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驾照被吊销,但交通运输从业资格证却处于有效状态。驾照被吊销后交通运输从业资格证有效是个别现象还是普遍存在?交通运输从业资格证是否还有其他限制?循着这条线索,民勤县检察院依法调取道路运输从业资格人员和驾照被吊销或被注销人员数据,通过大数据碰撞比对,发现6起驾照被吊销交通运输从业资格证有效的线索。在比对过程中,检察官通过学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发现,年龄超过60周岁、超过从业资格证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驾驶人员,申领的交通运输从业资格证应当注销。通过再次对比,发现超过60周岁交通运输从业资格证未被注销32人,超过从业资格证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40人。针对上述情况,民勤县检察院向民勤县交通运输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规范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管理,加强动态监管。尽管通过数据模型对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进行了精准监督,但要彻底去除行业顽疾,还需要检察机关与交警部门、行政机关形成治理合力。民勤县检察院主动对接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就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召开座谈会,重点围绕出租车司机“带病”上路、交通运输从业资格注销、落实源头“一超四罚”处罚措施等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并就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问题达成共识,共同推动诉源治理、系统治理,助力保障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不“刑”还得“行”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是证明驾驶人员具有从事某项道路运输服务工作的资格证明。这一资格的获取,除通过正规培训考试外,无其他获取“捷径”。2023年7月,民勤县公安局成功斩断一条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买卖黑色链条,抓获犯罪嫌疑人80余名。近日,该案陆续移送审查起诉,民勤县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部分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且自愿认罪认罚的驾驶人员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召开类案集中听证会,探索就刑事不起诉事项与行政处罚必要性进行一体化听证,让被不起诉人主动接受行政处罚,避免出现“不刑不罚”现象,消除追责盲区。同时,创新“两法衔接”前置环节,建立“移送有关行政机关处罚告知书”制度,向当事人送达《移送有关行政机关处罚告知书》,让行政处罚更具有可接受性。“我以为刑检部门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案子就结束了。没想到这个事还没完,我愿意为我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罗某某在接到检察机关送达的《移送有关行政机关处罚告知书》时如是说。截止目前,已有5人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下一步,民勤县检察院将根据上级院对“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本地行政检察工作实际,以交通民生领域这一切入点,开展特色小专项,持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检察监督,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