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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勤县检察院“四举措”推动检察听证工作走深走实

时间:2024-08-23 来源:  作者:陈沛 点击数:

检察听证作为新时代检察机关主动转变司法办案理念,优化办案方式,积极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外部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不仅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方式,更是程序公正的具体体现,是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可感可触的办案方式。2024年以来,民勤县检察院通过听证审查案件100余件,公开听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民勤县检察院多举措并行,保障检察听证工作制度的持续推进。

一是加强听证示范引领,实现公开听证全覆盖。院党组对听证工作始终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突出理念引领,带头示范,强力推进。常态化开展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将检察听证纳入业务工作重点,积极参与听证全过程,会后要求将听证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将“应听证、尽听证”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实现“四大检察”听证全覆盖、院领导主持听证全覆盖。今年以来,院领导主持听证案件20余件。

二是加强听证硬件建设,提升检察听证保障。认真落实上级院要求,规范听证设施建设,为检察听证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按照《人民检察院听证室设置规范》和《检察机关建设技术指引》要求,积极推进听证室一体化建设,配备集证据展示、同步录音录像等功能为一体的检察听证系统,积极推动检察听证由“线下”向“线上+线下”模式转型,实现了现代科技应用与检察听证业务有机结合,进一步提升了工作透明度。

三是注重听证程序规范,确保检察听证公开公正。根据上级院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对拟听证案件制定听证方案,逐项落实人员邀请告知、听证评议、会后反馈等工作,确保案件听证顺利进行。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参加检察听证,充分采纳听证意见,确保程序公正合法。通过检察听证,主动晾晒办案过程,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监督检察机关依法依规办案,确保检察听证公开公正。

四是创新办案模式,积极推动社会综合治理。积极探索上门听证和现场听证新模式,主动深入当事人所在地或案发地举行听证,把听证会开到家门口。将听证工作与调解工作有机结合,积极化解双方积怨,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对涉及社会治理问题多发、治理难度较大的公益诉讼案件,召集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听证会共同商讨、达成共识、协同办理,进一步突出公益诉讼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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