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民勤县检察院通过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注重安全等多项举措,确保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安全、节约、高效,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一是把好“制度关”,提升管理效能。修订完善《民勤县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三定点”制度,明确规范用车、审批流程、日常保养等规定,确保公务用车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效提升公务用车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是把好“审批关”,强化日常督察。明确派车审批权限,规范审批手续,实行用车人提前“下单”、管理员整合“派单”、驾驶员“接单”出车的“一事一派”制度,确保车辆使用有迹可查,坚决杜绝违规用车、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现象,实现“严格派车、高效用车、有效督车”。
三是把好“安全关”,拧紧安全阀门。常态化组织干警及驾驶员对最高检“禁酒令”、公务用车使用纪律、车辆管理制度等公务用车管理及用车安全进行培训学习,提升安全文明用车意识。定期对公务用车进行检查维护,逐一排查安全隐患,切实做到隐患早预见,故障早排除,确保车辆保持良好状态。

下一步,民勤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持续强化制度落实,不断提升公务出行保障质量,确保安全出行、提高效率、节约开支,切实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高品质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