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因不懂法而走上歧途的我悔恨不已,我会尽量弥补过错,给银行赔偿相关损失,以后争取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被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王某某对案件承办检察官感慨地说道。
检察官在审查王某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时发现,王某某为在银行办理贷款,将购买伪造的房产证和车辆行驶证提交给银行贷款15万元。其行为给银行带来了相应的金融风险,遂因案施策、因人施策,通过融合“法、情、理”对王某某进行释法说理,使其深刻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危害性,并积极主动偿还银行贷款,将风险隐患降到了最低,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最大化。
近年来,民勤县人民检察院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引领,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精准开展金融领域检察监督,找准“小切口”、做好“大文章”,以抓办案促治理防风险,能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推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促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以法治“硬功夫”优化营商“软环境”。
依法严惩犯罪,严把公正“生命线”。依托刑事打击、以打促收、以案促治等工作职能,通过发挥“捕诉一体”、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等制度优势,找准法律监督与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着力点,全面加强引导侦查工作,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切实提高金融案件办理质效。
高效追赃挽损,守好人民“钱袋子”。坚持金融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理念,灵活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综合运用认罪认罚从宽、不起诉裁量、量刑建议等手段予以统筹考量,提供多元化救济途径,实现主动退赃退赔的良好效果。主动落实包抓大户不良资产清收任务,通过逐一与大户约谈、帮助制定还款计划、以资抵债、转贷等方式化解不良贷款。
凝聚最大合力,共织风险“防护网”。坚持内控管理监督与外部审查监督并行。与法院、公安局、金融管理机构会签《金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资源共享、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打破横向数字壁垒。对办案中发现的涉金融职务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纪委监委,同时强化内部协作,刑检部门向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移送相关案件线索,打击金融犯罪的合力初步形成。
聚焦溯源治理,下好防范“先手棋”。坚持惩治犯罪与综合治理并重,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抓前端、治未病,针对金融单位在监管、履职中存在的内控不严、违规放贷、监督不到位等问题,积极运用检察建议监督纠正,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和典型案例分析报告,助推金融单位精准把握风险点,健全防范机制,及时堵塞监管漏洞,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金融风险发生。并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金融单位从业人员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推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