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勤县人民政府与县检察院签订《关于建立健全府检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通过建立常态长效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政府和检察机关各自职能优势,推动执法司法有机贯通、相互促进,共同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
《实施意见》明确,双方将围绕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共同服务保障“四区建设”、共同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共同促进民生领域法治保障水平、共同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共同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等六大重点领域开展深度协作。特别在服务保障“四区建设”方面,聚焦全国荒漠化治理样板区、全省综合能源开发先行区、河西沙漠生态旅游新兴区、全省特色寒旱农业优势区建设,精准发挥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合力,为区域特色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为确保协作落地见效,《实施意见》着力构建五项核心工作机制:一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政府与检察机关共同召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推进重点任务,协调解决协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合督办等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犯罪线索及时移送、有效处置。三是健全公共利益协同保护机制。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国有财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强化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的协同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四是健全检察建议办理督导机制与执法司法数据融合机制。将检察建议整改成效纳入政府部门考核,推动监督闭环管理。五是探索建立执法司法数据交换共享标准,以数据融合赋能社会治理难题破解。
此次府检联动机制的建立,标志着民勤县人民检察院与政府部门的协作从“个案协作”向“系统治理”转变,从“单向监督”向“双向赋能”升级。下一步,双方将以《实施意见》为抓手,持续深化沟通协作,推动府检联动走深走实,共同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