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线下树高有“危险”,公益诉讼“出手”排隐患
--民勤县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安全是最基本的公共产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做好“为民办实事”,积极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中心大局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加大公共安全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民勤县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春节前,民勤县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本县某镇村民住宅后院内的树木与110千伏高压线安全距离较小,存在安全隐患。经调查,该村民住宅后院内的树木树梢与导线安全距离不足1米,风偏距离过小,可能引起线路跳闸、发生触电险情,存在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属地镇政府怠于履行电力设施保护职责,违反了《电力法》的相关规定,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民勤县人民检察院遂向属地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尽快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履行电力设施保护职责,积极配合电力部门进行处置,消除影响电力传输的不安全因素,保障电力安全运行。
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民勤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积极融入社会综合治理,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规范严格执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打击破坏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用法治力量保障“平安民勤”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