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对民勤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2)根据县委、市人民检察院的指示、工作部署,确定全县检察工作任务,并组织贯彻落实。
(3)对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起诉。
(4)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5)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机关内设机构5个,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0个。
(三)直属事业单位
直属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892.8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25.5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58万元,增长0.0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5.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892.8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825.5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58万元,增长0.0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公共安全支出805.3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5.2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6.2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5.5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643.5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4.58万元,增长2.3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8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4.00万元,减少7.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了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三)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无。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2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48万元,下降27.9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万元),比上年2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拟增加1辆执法执勤用车。
4.培训费5.8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77万元,下降11.5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培训方式转变,实地培训人次减少,网络平台培训人次增加。
5.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73.2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46.54万元,下降38.8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了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机关运行成本降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1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1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0.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0.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1601.7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5072.60平方米,价值788.62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价值 106.08 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77.49 万元。2021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60.30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听证室项目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1年我院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资金132万元,详见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0年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本部门积极组织开展2020年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保障了各业务部门办公办案经费开支;实施了电子检务工程和桌面云项目工程;根据省财政厅资产批复购置相关办公办案设备等,进一步提高政法机关的办案条件和业务装备水平。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按部门汇总的二级项目绩效目标填列),涉及财政支出1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182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1年本部门纳入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省财政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财政厅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